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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注意事项

发文时间:2018-03-22    已浏览 次

  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包括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社会工作硕士,符合国家A类线即进入复试。请关注法学院网站公布的《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按时报到并参加复试。

 

2、申请调剂考生在接收到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按照《长春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和《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复试。

3、法学(学术型)研究方向问题的特别说明(录取以后):

(1)录取后,根据学科方向导师人数及报考人数确定具体研究方向招生数量;

(2)研究方向调剂过程中,以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优先为原则;

(3)根据考生所报考专业方向,学院根据初试和复试(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先后最终确定考生是否被所报专业方向录取;未被该专业方向录取的考生,学院有权在各专业方向间调剂。

4、纪律要求

本次复试为差额复试,如有作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学院将严把考试纪律关,对作弊行为实行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