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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作翔教授来我院进行学术交流活动
发文时间:2018-03-21 已浏览 次
2018年3月19日-20日,应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我校副校长赫然教授的邀请,我国当代著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刘作翔教授莅临我院进行学术交流活动。
3月19日,刘作翔教授以《社会治理中的社会规范体系及其作用》为题为17级研究生做学术报告,副校长赫然教授、法学院院长赵静波教授、副院长连宏教授及法学院师生一百余人聆听了讲座。
在报告中,刘作翔教授主要针对社会治理中的社会规范体系的内容、分类以及社会规范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认识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刘作翔教授认为社会治理中的四大规范体系分别是法律规范体系、国家政策体系、政党规范体系以及社会规范体系,并对这四大体系的内容和相互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和说明。
讲座结束以后,刘作翔教授与聆听讲座的法学院师生进行了热烈的互动,同学们纷纷表示刘作翔教授的报告不仅是国内前沿的学术思考和专业的见解,而且使大家对法学理论研究和社会治理中的社会规范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
3月20日上午,刘作翔教授与法学院部分教师进行了座谈。大家就国家社科基金的选题及后续研究、研究生的指导方法等众多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会后,法学院长赵静波教授亲切会见了刘作翔教授,对他的到来表示热烈地欢迎和感谢,并希望在今后继续开展长期的学术合作及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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