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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实践教学基地
发文时间:2017-06-12 已浏览 次
2017年5月16日,法学院院长赵静波、法学系主任张凌竹赴辽源市与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共建实践教学基地。
法学院院长赵静波和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春刚分别代表双方签订了bet36官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协议,同时法学院聘请李春刚院长作为bet36官方兼职教授,赵静波院长为李春刚院长颁发聘书。赵静波院长谈到,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全国第一批参与司法改革的试点单位,改革成果显著,示范作用明显,积累了丰硕的司法实践经验。法学院一直高度重视校内教学研究与校外人才培养的有机融合,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法学院的重要校外合作单位,此次实践教学基地的建立,使双方的合作向更深层次推进。
今后,法学院将全力支持基地建设,希望以此为契机,加强合作交流,促进法学院实践教学的大力改革。签署协议仪式结束后,赵静波院长、张凌竹老师一行参观了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